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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武汉工程大学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4-26 | 点击: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学校定于2019年4月至6月举办武汉工程大学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全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深化双创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1.大赛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教务处、校团委、学生处、研究生院、创新创业学院

2.大赛组委会

大赛组委会下设工作组,负责大赛的具体工作。

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筹备、组织等各项工作。组委会名单如下:

主任:张彦铎

副主任:韩高军、李芳、王涛、吴云韬、于传浩

委员:各学院(部)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3.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

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邀请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 “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主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年(2016年 3月 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 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年以上(2016年 3月 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年(2016年 3月 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轮次以上(含 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 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年(2014年 3月 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 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 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 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参赛对象资格由学校大赛工作组、各学院共同审核。

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本次大赛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一)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 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二)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 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 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七、大赛奖项

大赛根据报名情况设比赛奖项。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分别按照报名参赛项目数量的50%设置,其中金奖10%、银奖20%、铜奖20%,优秀奖若干。学校将根据获奖排名,按照省赛参赛指标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赛。

八、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2018415-2018614日)

参赛团队须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并提交项目计划书,报名时间截止至2018年6月14日。纸质版项目计划书交相应学院赛事联系人。

各学院(部)要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在深度挖掘和培育参赛项目的基础上扩大参与面。各学院(部)最低申报项目数见附件,上不封顶。大赛组委会定期通报各学院网上报名情况。学校将赛事组织情况纳入各学院目标考核。

2.院级初赛(20186月中旬)

各学院、部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评审,具体方式自定。在院级初赛基础上,请各院、部按不超过本单位报名项目数20%的名额推荐参加校级决赛,并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名,6月21日下午16:30前将《推荐校级决赛项目排名表》(见附件4)的电子版、扫描件(将“附件4”填写打印后,盖章扫描)打包压缩,以“XX学院(部)推荐校级复赛项目排名表”命名,报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873556357@qq.com(联系人:周耀胜;电话:87998658)。逾期未报送的(以扫描件发出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

3.校级决赛(2018年6月下旬)

校级决赛分为项目展示、现场答辩,决出一、二、三等奖,择优推荐参加第五届湖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复赛。

4.参加省级复赛(7月)

针对校级初赛遴选出的优秀团队在指导教师的辅导下更新完善项目材料后,按照格式要求到大赛官网提交修改版的参赛材料,7月下旬参加省级复赛。

5.全国总决赛(10月)

推荐省级获奖项目参加10月中下旬在浙江大学举行的全国总决赛。

九、报名要求

所有参赛项目都必须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https://cy.ncss.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报名。

各学院(部)参加大赛的项目数、学生人数见附件。

十、其他说明

1.各学院(部)指定专人负责院级赛事的各项组织工作,请于2018年4月30日下午16:30前将赛事联系人联系方式(附件7)发送至873556357@qq.com邮箱。

2.大赛鼓励师生共创,依托教师科技成果开展创新创业。在比赛中涌现出的具有良好潜力的项目学校将积极培育、孵化,优先推荐给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并拿出专项经费支持其发展。

3.鼓励参赛学生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实践活动,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高校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磨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中国梦。

4.大赛鼓励和支持毕业五年内的创业校友参与,鼓励在读博士、硕士跨学院、跨专业组队参与。

十一、联系方式

1.参赛团队成员请加入群:工大互联网+大赛官方QQ群(群号:469959071,工大互联网+大赛),本群将作为本次大赛的咨询服务平台,加入群后请修改自己的备注名,格式:学院-姓名。

2.大赛未尽事宜请在群内咨询,也可与大赛组委会联系,具体联系人员如下:

联系人:周耀胜 027-87998658

地点:流芳校区西北区1号楼208


 

教务处

校团委

学生处

研究生院

创新创业学院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