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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 发布日期:2024-03-28 | 点击: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复试分数线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类别

复试分数线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学硕(全日制)

国家A类线

080502

材料学

学硕(全日制)

国家A类线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学硕(全日制)

国家A类线

070305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学硕(全日制)

国家A类线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专硕(全日制)

国家A类线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第一志愿达到国家复试资格线的直接进入复试。第一志愿没有招满的学科方向接受调剂,调剂复试按不低于学科方向调剂招生计划数的120%进行差额复试。

三、拟招生人数

以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复试形式与时间

(一)复试形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第一批复试(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上线)考生加QQ群:488135019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24年4月2日 8:30-18:30相关要求请考生仔细阅读《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附件1)。

复试网络平台网址:https://exam.yunkaoai.com/

(三)资格审核

1.证件核查

复试前,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在网上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第一批复试(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上线)考生须3月31号晚上12点前发送审查资料电子版或扫描件至指定邮箱358496450@qq.com;第二批复试(调剂)考生的审查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核具体内容及准备材料如下。

根据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

所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往届毕业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政治审查表(附件2等影印件各一份;

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24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

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政治审查表(附件2)等影印件各一份。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影印件各一份。

3)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已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且通过学校资格审核的考生,根据规定可免初试直接参加复试,经复试考核合格可直接录取。

(4学历(学籍)信息检验存疑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2.身份确认

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3.复试费交纳情况核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费为100元/人次,学院对复试费交纳情况进行核查,未交费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缴费指南见附件3

4.承诺书签定情况核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并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复试。

五、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一)复试内容

1. 外国语水平

 采取英语自我介绍(3分钟)、英文对话等形式考查考生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由学院各复试小组指定英语水平较高、发音标准的专家随机提问;结合考生四六级成绩及英语考试成绩由复试小组专家各自进行打分。

2. 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

主要考查考生对学校招生简章中笔试复试科目相关内容,考生复试时随机抽取相应科目的试题进行在线作答,当场展示作答结果;考查时间为10分钟。

3. 综合素质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潜质等方面。

复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不得涉及敏感话题和内容。

(二)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按外国语水平占20%、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占30%、综合素质占50%计算。

复试成绩=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20%+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50%。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六、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调剂工作要求

1.学院接收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无其他任何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2.学校将根据国家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科背景、科研潜质、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七、录取工作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录取原则: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根据调剂批次分批次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信息公开

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研究生院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如有变更(如取消录取、增补等),另行公示。

学院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可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联系咨询电话等。

九、组织领导

(一)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处理突发事件。

(二)资格审查组

职责: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三)复试专家组

职责:复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四)工作督查组

职责: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

(五)技术保障组

     责:负责复试设备设施的安装和调试;协调复试会场监控平台的使用,及时解决问题;协助考生解决学生端平台使用问题。

 

十、其他事宜

(一)举报申诉

联系人:张老师

电子信箱:15033974@qq.com

电话号码:027-87194845,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金沙集团wwW3354CC

(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屈老师

电子信箱:405559068@qq.com

联系电话:027-87195661,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复试咨询QQ群:115465617

(三)体检

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提交政审表,学校通过“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思想道德情况进行考察。学校将组织心理健康线上测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须签署并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第二轮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不符合录取要求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附则

(一)本办法由金沙集团wwW3354CC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招生文件为准。

 

附:1.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2.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3.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指南

4.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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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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